保固條款

  1. 如產品損壞,僅在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免費維修,故請聯繫距您最近的經銷商或維修中心。用戶須自行負擔產品送修最近的經銷商或維修中心的費用。

  2. 如有下列情況,即使保固期間仍無法獲得免費維修。
    1. 使用錯誤(例如未依使用手冊操作)造成的故障
    2. 交由本公司指定以外的維修服務廠商進行維修、改造或拆解造成的故障
    3. 火災、天災、地質變動、閃電、電壓異常等造成的故障
    4. 非自然發生的故障,例如水災、鹽害、進水(包括雨水、果汁、酒類飲料)、掉落、撞擊,相機進沙或灰塵、重壓
    5. 存放不當(未依使用手冊指示)、發霉以及其他不當保養造成的故障
    6. 未出示載明店家名稱和購買日期的購買證明

  3. 保固範圍僅限相機本身,不含皮套等配件。

  4. 本公司不為內建記憶體儲存的資料提供任何保證。相機送修前,請備份所有資料。

  5. Ricoh 不負責因使用相機而產生的損失,包括資料丟失、機會錯失、利潤損失、復原費用、給第三方的付款,或其他任何附帶、間接或次級損失,無論故障是否在免費維修期間發生。

  6. 維修如需零件檢查和精密檢測等特別委託,即使在保固期間,額外產生的費用仍由用戶負擔。

  7. 本保固服務僅在產品購買所在國家或地區有效。如果人在海外需要維修相機,請於返回購買所在國家或地區後,再送修產品。

  8. 請求維修前,請預先備份相機當前的全部資料。維修服務期間內,本公司可自行決定更換一臺新相機或相似機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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